伍志锐,资深律师,中南政法学院、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现任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广西警察协会理事、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南宁市优秀律师。 1997年始先后在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公安厅等部门工作,曾先后任助教(科员)、讲师(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教授等职务,2006年开始到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工作,执业至今,先后承办刑事、民事、经济等各类案件300多件,担任机关、企业、事业等20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本人长期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和政府机关、公司职务犯罪预防研究工作,是广西刑事辩护特别是普通犯罪和经济犯罪刑事辩护的资深律师。先后给广西区、地、市、县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开展过刑事诉讼法讲座,给学校、公司、企业等单位普法,曾担任伍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二审成功减刑大半、金某传销不逮捕案、南宁地铁坍塌不报瞒报安全事故案的陈某不被逮捕案、南宁轨道公司挪用公款的黄某不逮捕案、玉林某发廊抢劫强奸致人死亡的梁某无期徒刑案、在宾阳被指控贩卖毒品成功改为持有毒品罪的覃某案等多起区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的辩护人,其中对陆某盗窃、龙某强制猥亵、何某传销所作的无罪辩护被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采纳。联系电话:13077797853 QQ:294037389.